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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逍最终还是安抚了伊莎,走出了酒店。
欠鲨鱼帮的账必须要还,不然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他也想过带着伊莎先离开纽约,暂避风头,等到自己通过倒货赚足了钱,再回来还给鲨鱼帮就是了,但是伊莎的病却必须要到大医院才能持续治疗,这就意味着鲨鱼帮很容易就能通过网络找到他们二人的踪迹,逃到哪都不好使。
既然无法逃避,那就正面解决吧。
他现在面临两个选择,一就是没钱还账,彻底得罪鲨鱼帮,和对方拼个鱼死网破,他现在虽然还没有到后天一层境,但是体质力量大大增强,所谓练武壮胆,他初初接触武道才几天时间,已然感觉有一股大雄心大魄力在胸中滋生,胆气也变得大了起来,就连以前无法想象的鲨鱼帮也敢在心中算计起来。
以他现在的身手,估计一般的小混混三五个都不是他的对手,若是找准时机,直接刺杀鲨鱼帮的老大,让其群龙无首,必然会遭到其他帮派的吞食和攻击,只待鲨鱼帮崩溃解散,不复存在之后,自然没有人再来找他麻烦。
只是这种办法实在是太过凶险,耗时也长,期间充满了很多不确定性,而伊莎的病情耽误不得,必须尽快解决问题!
所以为今之计,只剩下第二个办法,那就是去搞钱还账!
以前的杨逍别无所长,只能当扒手,还经常被警察叔叔的警棒教育得鼻青脸肿,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俗话说能力和野心是成正比的,一个人能力越大,野心自然也就越大。
杨逍也不例外,短时间内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和胆气,他也将目光瞄到了比扒手业更为高端的抢劫业。
古往今来,要问什么来钱最快,当然是一个字——抢!
人类五千年战争史,就深刻诠释了“抢”
的真谛,抢钱、抢粮、抢娘们,抢地、抢城、抢江山!
华国有一句比较讽刺的古语,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同样的道理,抢一个人是为罪,抢一座城是为雄,抢一个国家那是霸,若是抢一个世界,那是什么?
天下之主!
杨逍貌似已经找到了自己的道,有仙界通行证这种神级道具,若是不干出一番事业,真是对不起自己这穿越者的身份。
他选中的第一个劫掠的对象,就是唐人街的偷盗团伙——扒手党。
扒手党是谁创立的不知道,但是从布鲁斯六年前开始走进这个行当的时候,这个组织就冒出来了,美曰其名收取入帮费。
没有任何商量余地,都是强制入帮,除了高昂的入帮费之外,还有每月要上交的份子钱,不给钱就打就抢。
从小到大,布鲁斯因为不服管不知道受过多少拳脚,要说他现在最恨的人是谁,不是那个差点打死自己的鲨鱼帮亨利,而是扒手党的老大——李威利。
这货简直愧为华人,性格尤其阴险毒辣,用残忍的手段控制着许许多多的华裔小孩和少年为他牟利,唐人街路两边大多数乞讨的断胳膊断腿的小孩都是他的杰作。
他手下主要分为两个业务,一个是乞讨,另一个就是偷盗。
杰克.陈正是负责偷盗业务的头目,此人也是华裔,身高一米八,早期在曼哈顿混过黑手党,悍勇善杀,后来因为帮派冲突被人剁了一只手,这才回到皇后区成了李威利的左膀右臂,他也是曾经揍布鲁斯揍得最凶的一个。
为了隐蔽性,扒手党没有固定的帮派驻地,它甚至称不上是一个组织,只有有限的几个人负责其中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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