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七章演示煮粥
第二日清晨,天刚刚亮,黎昊将两个陶罐递给了眼前的年轻的小伙子。
两个陶罐中,一个装满了粮食,一个则装着少量的肉,嘱咐年轻人一番后,黎昊才让他离开。
年轻人叫火土,他被选中给那些陌生人送粮食。
可是在他心中,那些人都是伤他杀他族人的大仇人,而且此行又非常危险,开始时他死活不愿意。
后来听说这样做可以救下自己的部落,加之首领大人亲自前来劝说,他最终答应了。
火头快步疾行,不多时便来到蜀山山脚、若水之畔。
想起族人溃败而回的惨状,火土不自禁的打了个哆嗦,很是害怕,又想起黎昊先前的嘱咐,他才硬着头皮又往前走了几步,然后才将肉拎出来,做出了吃的动作,接着又做出了拱手送人的手势。
对方手执棍棒,弯弓搭箭,严阵以待,但过了良久,始终没有发起攻击,似乎对粮食和肉颇感兴趣。
火土见状,稍微安心,快速地找寻了几块石头,又在附近找到了干草和易燃的枯枝,以最快的速度搭好了可以煮饭的陶锅。
这时,身后协助的族人适时地给他送来了清水,火土将水和些许粮食放入了火堆上的陶锅中,一番忙碌以后,火土已是大汗淋漓,不过他已不似以前那般害怕了。
黎昊此刻正藏在不远处,目光始终不离火土左右,见他已无危险,冲附近的四个人问道:“听说你们昨天都没吃多少东西,是真的吗?”
只听其中一人道:“首领都跟大家说了,部落现在粮食不多,所以每家只能分食一点,只要能让孩子们吃饱,我们饿几天没关系!”
黎昊钦佩地点了点头,心想父母为了子女当真什么苦都肯吃,指着火土的方向道:“火土马上就煮好了粥,你们拿着陶碗过去尽管喝。
为了部落,我们不得已把粮食分给他们,但那本就是我们自己的粮食,能吃回来一点是一点。”
四人相互望望,不约而同地舔了舔各自的嘴唇,他们的确都饿了,可是那个地方太过危险,对方随时都有可能冲杀过来,片刻之间性命就会不保。
他们还在犹豫。
黎昊却忍不住了,大声喝道:“火土都不怕,你们又在担心什么?只不过让你们去喝粥,又不是让你们去送死,若是真的会死人,火土岂能活到现在?”
“不错,昊说得对,反正我们都饿坏了,有吃的干嘛不去!”
先前那人说罢,一跺脚,率先走了过去。
其他三人紧随其后。
黎昊望着四人的背影,感慨万千,猛然便有“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之感。
将心比心,他虽说的义正言辞,慷慨激昂,但此行毕竟凶险万分,如果让他自己前去,他或许都会临阵退缩。
忍不住提醒道:“尽量吃快一点,吃完后空手回来就行,把陶碗、陶罐等东西留下,千万不要舍不得。
虽说他们八九不会攻击,但你们仍需小心在意,见对方稍有异动,立马回来!”
黎昊又看了一会儿,见对方始终未有动静,仅有的担忧也烟消云散了。
事到此处,他觉得已没有在看着他们的必要,转身往远处走去,既然所有人都在为寻找食物而忙碌,他也要出一份力。
一路上遇到不少蜀山氏部落的妇人和孩童,他们往往着眼于植物的根、茎和果实上面,收获倒也不少。
而黎昊的目标却不止于此,因此他很多时候只能独自一人,去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好在他的收获也颇丰。
最开始两天,黎昊都还让火土带上肉,但由于猎物实在难得,部落中的伤者更需要肉类的补充,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黎昊决定将肉扣下、只送粮食试一试。
肉固然好吃一些,终究只有一点点,填不饱几个人的肚子,而大量的粮食却不同。
黎昊坚信对方即使还处在非常落后的时期,但也应该懂得如此浅显的道理。
在食物严重匮乏、人们经常食不果腹之时,食物的口感并不十分重要,人们只追求能够果腹即可。
果不其然,对方没有看到肉,也没有多大反应。
屌丝实习医生赵飞扬,因为一场意外拥有了神奇的透视功能,从此和各路美女结下了不解之缘。水嫩小护士,麻辣女警花,高傲女总裁,当红女明星恩,熟归熟,人家可是很纯洁的呢!...
凌御风,我们离婚吧!这场婚姻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可以,你先赔偿我青春损失费!他的手伸向她的裙底,笑的狂肆,五千万!把你自己卖给我,一次一万,做五千次就够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全年无休,把大姨妈也省掉,她要十三年才能挣得够!结婚四年,她像隐形人一样活着。当她闯进他的视线,已经是凌氏最有潜力的设计师,更她是他兄弟追求的对象。他拧眉就算他不要,她也只能专属他一人!于是他疯狂的占有她,厨房,车上,试衣间,办公室他就是要撕碎她的清冷高贵,让世人看到她的肮脏,让所有人都厌恶她背弃她!让她一辈子都活在黑暗里!有一天,他发现父母的死根本与她无关,发现自己的心早就被她牢牢的盘踞,发现没有她根本就无法呼吸,可她已经消失在湍急的江水中我宁愿死也不要你的肾。家族遗传基因,她肾衰竭晚期,他满身风尘空降到病房。打晕她!直接上手术台!总裁,我们可以花钱买!他的助理急忙出来阻止,他笑的决绝。这是我欠她的!江小鱼,任命吧,这一次你再也逃不掉了!我的爱会牵绊你一生,即便你已经不会再爱了本文暖虐,坑品有保证,亲们放心入坑,不会让亲失望的!...
未解之谜?灵异事件?不存在的。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什么都是可以被合理解释的。披着校刊社的外衣,在放学后进行的推理活动,度过着了一天又一天的推理日常,这就是放学后推理社。书友群461081409,艾莉猫是个新人小白,初来起点,班子不硬,希望诸位能够和我一起探讨一下读书吹牛什么的,然后对本书中一些不成熟的地方进行指导,逻辑不通或者文笔青涩,这类具体性的意见我都会吸收的,写书码字是枯燥而又孤独的,如果有一群书友陪伴笔者成长的话,那肯定是一件超超超开心的事...
一觉醒来身边的男神竟然变了一张脸,还有比这更惊悚的事情吗?如果还有,那就是盛知夏,不准穿这么短的裙子!不准和陌生男人亲近!不准晚回家!那,还有什么准的事吗?准你爱我!...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四国战乱,究竟发生了什么一代国君,天之骄子,为何妻离子散?父子重逢,又会有什么发生他,身怀绝技,聪敏异常,该如何找回那段真相他,身份尊贵,天资过人,为何却不受重视江湖侠客,宫廷暗斗,孰是孰非。本文涉及父子训诫,非喜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