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食人魔的学名是巨魔,是一种体型庞大的亚人,严格来说,巨魔并非是专门食用人类的怪物,他是迟缓且智力不足的肉食性种族,捕食人类,是因为人类最好捕获。
同提醒下,羚羊和驯鹿比人类更快,野狼和老虎比人类更难寻找,为了生存的更舒服,巨魔多了一个食人魔的别称。
唯独人类,不光遍地都是,而且个体战斗力普遍不足——特别是在巨魔那让人惊愕的恢复力下,人类的钢铁武器也变得不痛不痒了。
暴躁的食人魔挥动着他手里的战斧,几乎比哈特整个胸腔都要大的车轮斧在巨魔强悍的力量下呼啸生风,向着哈特脑袋砸了过去。
巨魔的智力的确不高,可即便是十岁的孩子,也是懂得怎么挥动自己手里的树枝的。
眼看呼啸的斧面就要砍在哈特头上了,少年吓得闭上了眼,这和勇气啊,荣耀啊什么的不一样,单纯的是自然反应。
下意识的,哈特架起了剑。
弗利德的圣剑基于骑士剑改造,剑刃大约一米,圣洁的银白色上映出哈特战战兢兢的表情。
剑翼则是金色和红色交接,构造成类似翅膀的造型,剑柄通红,剑尾是金色的配重球,上面纹刻着教会圣洁的符号。
这把剑融入了很多稀有的金属,非常沉重,大约有四公斤,比一般的大剑都要沉重。
哈特必须双手紧握,才能保证自己能够撑住。
咣!
金属交击的声音。
紧随其后的,是食人魔不甘心的怒吼。
“哎?”
挡住了么?!
哈特心里一喜,赶紧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漆黑的披风和漆黑的发丝,银色的长剑从披风里延伸出来,挡在哈特面前。
这把剑的剑刃和哈特的额头仅有五厘米左右的距离,而这把剑和巨魔的斧刃,零距离接触。
是弗利德!
他在哈特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出手的时候,举剑替他挡住了这一击!
两人体型差距巨大,和巨魔一比,弗利德的身体简直像是个小孩子。
幸亏这个逢魔境修建的够大,要不然,以食人魔的体型,乱挥刀刃最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地宫崩塌。
“哈特,战斗的时候,怎么能不好好看着对方呢?”
弗利德回过头,惨白的脸上却是温柔的笑容,漆黑的眸子里,满是坚韧的光辉。
“抱,抱歉!”
“没关系,那么,下一次要自己上了。”
弗利德说着,声音里透出力量的感觉,眉头微皱,亡灵骑士的手腕上迅速暴起一块结实的、坚硬的肌肉。
“吼!”
食人魔在咆哮,力量上的绝对,这种庞大的怪物还从没输过——当然了,如果他输了不就被对方屠戮了嘛!
“再来,哈特。
好好的刺过去。”
银色的剑刃顶着宽厚的斧刃,缓缓上升。
刃口交接处,无数的黑气飞散开来,这把剑是弗利德用死气创造的,被破坏的时候,自然会这样。
可,即便如此,剑刃的宽度没有变化,剑刃的去势没有停止。
这个又黑又小的人类,居然用剑,把食人魔的斧刃硬生生的给逼了回去!
何等可怕的力量!
哈特双目圆瞪,看得呆了,这可比书上写的真实多了!
也精彩多了!
随着亡灵骑士手腕的挥舞,食人魔硬生生的被他推回了三四步!
为了钱,她做了代孕妈咪,却没想到五年之后,强势如神的他带着儿子找上门。儿子说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所以,你得对他负起母亲的责任。好吧!孩子是她的,她可以允许进屋,可为什么这个男人也堂而皇之的住了进来?我的所有资产全在儿子名下,儿子在哪,我自然在哪!可是,为什么到了最后夜夜缠上她的不是儿子反而成了他?这是哪门子的事?宝贝,儿子说你夜晚怕黑,你放心,我不会在晚上占你便宜,我会光明正大的占!书友群276607323)...
你的亡,是百姓之福,你的存,百姓之殃。如果你以心待民。就不会二世而亡,有时候,你以什么心待民,民就以什么心待你。秦史虽在那个时代,但又在后时代也。让我们走进斩妖剑圣,重温那段历史,让我们永远铭记那段历史,研究那段短暂而引人注目的历史。...
娘亲一尸两命,自己险些溺水而亡浴血归来,她立誓重回云巅之上!渣姐抢走她的凤命天定?呵呵,飞得越高,摔得越惨!郡主觊觎她爹?好啊,让其尝尝身败名裂的滋味。祖父人渣,认权不认人?那就将整个侯府踩烂成泥!某个千年一出的战神说了她就算捅破了天,也有他给顶着!于是,她打遍渣滓无敌手,却独独跑不出他的手心。...
某天,宋皓叫一份外卖,却意外接触到修仙,然而这里的修仙者提升实力,筑基也好,结丹也罢,却不争夺天材地宝,也不需要灵丹妙药,而是对着各种花样繁多的美食,大吃大喝。宋皓一脸疑惑,难道我打开修仙界的姿势有问题?终于有一天,宋皓发现这一切竟是真的,不用灵丹妙药,普通的食物亦能成仙,且看宋皓在吃货的道路上一路狂奔,走出一条康...
重生归来,再世掌仙!前世的遗憾痛苦,今生悉数一拳轰碎!打纨绔抽土豪美女追着去打炮咳咳,严肃点!方文屹立天巅诸天寰宇,惟我独仙!...
一国公主居然爱上了厨艺,立志成为奥特斯大陆最厉害的魔法厨师。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传说中那宿命的恋人,是为了得到个食全食美的人生。感谢腹黑妖孽攻制作的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