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自从哈特救回弗利德之后,已经过了一周。
这是梦幻且沉默的一周。
弗利德仿佛哈特家的顶梁柱一样,每天跟哈特外出打猎——不得不说,弗利德的弓箭技术相当的优秀,有次遭遇了山熊,也被弗利德一箭射穿了脑……
因为弗利德技术的优秀,每天上午都会获得相当的猎物,下午弗利德会让哈特在一边练剑,而他自己,则帮蕾娜小姐剥兽皮和制作熏肉。
终于,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圣骑士也遭遇了难关,他虽然很擅长把食物弄熟,可惜的是,让他把肉类加工成可以长久保持的熏肉和腌肉,他总是把握不好盐的分量。
也让哈特亲身体会到了“人无完人”
这句话的意思。
哈特的剑术总算的到了正式的教授,弗利德掌握的剑术是以骑士剑为核心的剑技,毕竟骑士很少有机会接触骑士剑之外的剑种。
弗利德教给哈特的是最为正规的骑士剑训练,而且是特别改良过的双手剑技术。
而哈特用于训练的,正是弗利德的战利品,从哥布林亚伯那边拿到的魔法武器。
从一开始,弗利德就准备把这把剑送给哈特。
至于剑术本身的进步,哈特总算是从“门外汉”
到“新手”
的程度了。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平心而论,哈特之前给自己做的训练并不差,他的错误仅仅是呼吸,还有对骑士的错误认识。
得到了弗利德教授,哈特的剑术进步简直是——和以前没什么区别。
该不会真的有人觉着有个好老师就能一日千里了吧?!
那都是小说里骗人的。
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哈特改了一星期都没习惯,只是说,他现在总算有一个剑术新手的样子,最起码做的训练是正确的了。
至于蕾娜姐姐,她从黑骑士被弟弟救回了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自己拦不住弟弟的心。
他收那些小说的影响太深,她不止一次看见哈特狂热的一遍又一遍的翻阅小说,也很清楚跑一上午只有三只兔子的猎物实在是很奇怪。
更重要的是,如果哈特真的是用弓箭打猎的话,先不说他手指之间会生出老茧,用于狩猎的“箭矢”
上面怎么可能没有沾着血?只能说,哈特的伪装工作实在是不到位。
而且,哈特自己都没注意到,每次他回来的时候,手肘和肩膀都会落着土,这是很奇怪的事情,为什么他会在这些地方沾着土?答案就是下陷阱的时候不小心擦到的。
蕾娜知道自己的身体太弱,所以没有亲身上过山去监察弟弟,生怕一个不小心,还会成为哈特的负担。
然而只要一涉及自己弟弟的事情,她马上脑力全开,思考着山上的情况,还有她浅薄的知识,山村的普通女人以足以匹敌最优秀的智者的思虑认真考虑着。
最后她推断出,哈特应该是做了一个陷阱。
为了钱,她做了代孕妈咪,却没想到五年之后,强势如神的他带着儿子找上门。儿子说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所以,你得对他负起母亲的责任。好吧!孩子是她的,她可以允许进屋,可为什么这个男人也堂而皇之的住了进来?我的所有资产全在儿子名下,儿子在哪,我自然在哪!可是,为什么到了最后夜夜缠上她的不是儿子反而成了他?这是哪门子的事?宝贝,儿子说你夜晚怕黑,你放心,我不会在晚上占你便宜,我会光明正大的占!书友群276607323)...
你的亡,是百姓之福,你的存,百姓之殃。如果你以心待民。就不会二世而亡,有时候,你以什么心待民,民就以什么心待你。秦史虽在那个时代,但又在后时代也。让我们走进斩妖剑圣,重温那段历史,让我们永远铭记那段历史,研究那段短暂而引人注目的历史。...
娘亲一尸两命,自己险些溺水而亡浴血归来,她立誓重回云巅之上!渣姐抢走她的凤命天定?呵呵,飞得越高,摔得越惨!郡主觊觎她爹?好啊,让其尝尝身败名裂的滋味。祖父人渣,认权不认人?那就将整个侯府踩烂成泥!某个千年一出的战神说了她就算捅破了天,也有他给顶着!于是,她打遍渣滓无敌手,却独独跑不出他的手心。...
某天,宋皓叫一份外卖,却意外接触到修仙,然而这里的修仙者提升实力,筑基也好,结丹也罢,却不争夺天材地宝,也不需要灵丹妙药,而是对着各种花样繁多的美食,大吃大喝。宋皓一脸疑惑,难道我打开修仙界的姿势有问题?终于有一天,宋皓发现这一切竟是真的,不用灵丹妙药,普通的食物亦能成仙,且看宋皓在吃货的道路上一路狂奔,走出一条康...
重生归来,再世掌仙!前世的遗憾痛苦,今生悉数一拳轰碎!打纨绔抽土豪美女追着去打炮咳咳,严肃点!方文屹立天巅诸天寰宇,惟我独仙!...
一国公主居然爱上了厨艺,立志成为奥特斯大陆最厉害的魔法厨师。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传说中那宿命的恋人,是为了得到个食全食美的人生。感谢腹黑妖孽攻制作的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