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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贵这样凉薄的人,如今沈清只是失了清白,尚且可以容忍,可若是知道了沈清怀胎,必然会不顾沈清的身子强行流掉孩子。
可即便是这样,沈贵害怕东窗事发,竟然也催促着任婉云给沈清寻一门亲事,只需要将沈清早早的嫁出去,对方是高门变好。
于是挑来挑去,就挑中了少府监的小儿子黄德兴。
黄家说起来,门第其实比卫家还要高一等,自然也是数不尽的荣华富贵。
可是比起卫家来说,黄家的老爷夫人可都不是省油的灯,而黄德兴,更是一个喜欢男人的断袖。
正因为如此,黄家对挑媳妇也不甚在意,只要媳妇性情温和,对黄德兴的荒淫之事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他的都不在乎。
沈贵想着沈清既然已经被污了身子,倒不如嫁入黄家,黄德兴既然会女人没兴趣,不会碰沈清,自然这个秘密也就不会被人发现。
沈清只要坐着一个黄家媳妇的虚名,享受荣华富贵就好。
而他,也可以凭着和黄家的姻亲关系,让仕途更上一层楼。
沈贵自然是打的好主意,任婉云却不依。
就算沈清已经被污了身子,在任婉云心中,也定要为沈清再寻一门好亲事。
嫁给黄德兴就如同守一辈子活寡,她是一定不会用自己的女儿去换这门亲事的。
为了这件事,沈贵和任婉云已经争执了许久,夫妻二人本就冰冷的关系更加恶劣,沈贵几乎不到彩云苑里;来,日日歇在小妾屋中。
“若是五小姐和大小姐嫁的人换个个儿就好了。”
彩菊愤愤道。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任婉云闻言,眉心一跳,突然看向彩菊:“你说什么!”
彩菊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道:“奴婢说要是五小姐和二小姐嫁嫁的人换个个儿就好了。”
“你说得对!”
任婉云一下子站起身来,面上突然生出一股狂喜之态,她道:“不错,只要清儿和小贱人的亲事换一下就成了……。”
她喃喃道:“本就该是我清儿的,这一次,就让那小贱人自食恶果!”
她说着,突然想起了什么:“把我的披风拿来,去荣景堂。”
“夫人去荣景堂作甚?”
彩菊和香兰都被任婉云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有些迷糊。
却见任婉云狞笑道:“自然是要老夫人,留下卫家那门好亲事了。”
……
冬日,日光照在窗台上的花草之上,似乎也被映上了一层苍青色。
然而那日光又是薄薄的,好像一不留神,就会被打破似的。
沈妙穿着锦绣双蝶立水裙,上头一件窄肩莲青紫绣衫。
深紫色让她本就白皙的皮肤几乎显得要透明了,而眉目似乎是用墨水画出来的一般干净,即使是站在窗前不动,贵气也从身上淡淡的萦绕出来。
白露和霜降几乎看的有些发呆,就是她们这些自小跟在沈妙跟前服侍的丫头,看见沈妙的脸也是看了这么多年,不知道为何,如今每每看到沈妙时,都会有一种不认识的感觉。
那种淡淡的风华,出现在这原本稚气的少女身上,于是乖巧变成了威严,稚嫩变成了肃杀。
“姑娘好似很喜欢穿莲青色的衣裳呢。”
白露道:“虽说穿着很好看,可是寻常这样的年纪,小姐们不都喜欢米分啊蓝啊的亮色么?”
莲青色贵在庄重,但深闺小姐们,除了宫中的公主郡主,是极少穿这样的颜色。
一来是容易显得老气,二来是很难压得住这颜色,一不小心便会成了偷穿大人衣裳出来的小孩。
可沈妙明明长着一张嫩生生的小脸,却愣是将这身衣裳传出了宫里娘娘的气度,丫鬟们是不解的。
白露和霜降虽然压低了声音,却还是被沈妙听在耳中。
她微微一笑,为什么喜欢穿莲青色,大约是因为,这样的颜色,能时时刻刻的提醒她,冷静,深沉,永不心慈手软。
前生在宫中的时候,每日都穿的是皇后的朝服,金灿灿的颜色能威慑那些心怀鬼胎的宫中嫔妃。
端着皇后的架子,让人投鼠忌器,可那样的颜色其实并不适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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