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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摸金校尉(第1页)

“这……”

吴良裆下一颤,顿时愣住。

虽然这种赏赐在一夫多妻制的东汉末年并无什么不妥,但曹老板避重就轻的跳脱思维却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这会不会又是一种试探?

“怎么,不够?”

曹操挑眉问道。

“够!”

简单的思考过后,吴良决定以避重就轻来应对曹老板的避重就轻,皱着脸为难的道,“只是够是够了,可小人如今居无定所,就算使君将美人赏给小人,小人也无处安置她们。”

“好说,我再赏你一套大宅子,地方你来选,如何?”

曹操又豪气道。

“既然如此,小人想住在陈留,陈留乃是使君的大后方,想来战火很难烧到此地。”

吴良立刻说道。

这是事实,就连曹操也将家眷安置在了陈留,此处自然有重兵把守,说是东汉末年最安全的地方也不为过。

不过这却只是吴良选择陈留的其中一个原因。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

历史记载,如今的陈留太守张邈几个月后将会与东郡守备陈宫等人合谋叛乱,将正四处逃窜的吕布迎为兖州牧。

届时曹操仓皇回救,怎奈又逢蝗灾大起军粮耗尽之苦,自此彻底失去兖州,陷入起势之后最大的低谷,险些投降袁绍,甚至连家眷都做了人质。

当然,只是险些而已。

之后仅过了一年,曹老板便又重整旗鼓,三败吕布,重新将兖州夺了回来。

所以吴良完全不用担心曹老板这条大腿会倒台,他只是想在这次叛乱中发挥一些“积极”

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增加自己在曹老板心中的分量。

他要用实力证明:舔狗舔到最后,也是可以应有尽有的!

Emmm……

这算是吴良的后招,无论现在能不能执掌瓬人军,都是锦上添花的事。

另外。

除了以上两个原因,吴良还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有意将有“古之恶来”

之称的名将“典韦”

收入瓬人军,给自己做个贴身护卫。

如今典韦还只是张邈手下的一员普通兵士,几月后张邈与曹操决裂,典韦才转投了曹操。

可惜那时典韦依旧没有得到重用,直到后来曹操回救兖州时与吕布发生鏖战,战况危机时典韦应招为敢死队,才因作战勇猛又粗中有细,被曹操任命为都尉,常伴左右日夜守护,俨然已经成了曹老板一生中最信任的人之一。

曹老板这么多疑都能信任的人,吴良当然更信得过。

再加上这次盗取梁孝王墓,已经让吴良体会到了盗墓过程中的凶险,他不想那么轻易的狗带,自然最好带上一个十分得力的保镖。

典韦要战力有战力,要衷心有衷心,自然是个相当不错的选择。

而且以典韦现在的身份,收服难度应该不会太大,性价比超高。

至于这么做会不会引发蝴蝶效应,导致曹老板因为没了典韦舍命相救,意外死在张绣手中……

等曹老板攻打宛城的时候再说吧。

其实这件事本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帮曹老板管好自己的鸟即可。

“如你所愿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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