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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妹,师尊刚才说你有一个想长相厮守的人,那个人莫非……是恩公!”
虞无涯的声音随风飘来。
“哎哎,别掐,你不必说出来,其实我也喜欢他,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也!”
虞无涯的声音接着又响起。
“阿嚏~”
刚刚当上清河镇里典的某位少年,此时正骑在高头大马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然后抬眼望着艳阳高照的天空自言自语:“莫非老子要感冒了,得赶紧回去喝点儿板蓝根压压惊!”
因为一个脱粒机,陈旭时来运转,终于不必再当穷人了,如今可以说是志得意满,至少跟在身边的这群人的眼神看他是热烈而且充满崇敬的。
把一群小河村的村民送走之后,他此时正在镇上四个亭长的陪同下在巡查整个清河镇的大致情况。
胯下一匹棕色杂毛的大马,上身穿着一件圆领短袖的……T恤,下身一条灰色的大短裤,脚下还蹬着一双软木底的猪皮凉鞋。
既然当镇长了,继续穿那套破烂衣服肯定不行,会给大秦帝国的官僚阶层丢脸。
这身行头是在他的指导下陈姜氏连夜赶工帮他做出来的,因为普通人只能穿灰色或者白色,因此陈旭也不敢过分染成花花绿绿,不过为了装饰,在T恤的胸前用锅底灰泡水写上了‘起点’两个黑色的简体汉字。
杏儿问他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他想了很久才严肃的说:“我希望每一天醒来都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兄长当上清河镇的里典,也是人生的一个崭新的起点!
起点,表示希望知不知道?”
“兄长,我懂了!”
杏儿其实听不明白,只能懵懵懂懂的点头。
至于脚下的猪皮凉鞋,是他自己的创意和手工,做的疙疙瘩瘩,放在后世基本上都等同于垃圾一个意思,但这双跨越两千年时光穿越而来的凉鞋,还是把镇上一些人惊艳到了,纷纷表示将花钱向里典而大人买一双。
于是陈旭只好又打了两个晚工做了几双,以每双五十钱的价格卖给了四个亭长。
因此除开他一身特立独行的衣服之外,马背上几个人清一水的猪皮凉鞋,既舒爽通透又经久耐磨,比之草鞋拉风多了。
不过草鞋一钱三双,价格也不可同日而语。
而卖鞋的这笔钱也让陈旭很有成就感,感觉又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于是把制作凉鞋的方法告诉了陈姜氏,让她在村里找几个妇女一起制作,等过几天可以在镇上开一个杂货铺,卖些针头线脑和生活日杂,如果做大了可以考虑去县城开一间连锁超市。
连续跑了三天,清河镇十一个村子基本上也摸的七七八八,最近家家户户都在收小麦,田亩少的已经收了小半,田亩多的才刚开始,特别是清河镇周边大片的农田,风吹麦浪起伏,满眼金黄,但基本上看不到太多收割过后的痕迹。
因为今年一直晴好,因此小麦成熟的也比往年早了足有七八天,加上整个清河镇征调走了两百个强壮劳动力,劳动人手少了许多,而且他们也没有脱粒机,采用原始的割麦穗晾晒捶打的收获方式,家家户户一次大概只能收两三亩田,而一次需要花费大概三天时间,也就是说以前的夏粮收割一直会持续将近一个月,在这个过程中,天晴下雨无法控制,而成熟太过的麦子会自行掉落,浪费和损失非常大,如果再来几场暴雨,说不定麦子都全部泡田里面生霉发芽了。
于是巡查过后陈旭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十多个村子懂木活儿的农民都让村正带到清河镇,亲自演示制作了一架脱粒机,拆装多次反复讲解。
而在清河镇上任的第一天,他就让铁匠铺按自己设计的规制开始打造了凿子和锯子,一套凿子加一把手锯不过一百多钱,全镇加起来一斤茶叶就搞定了,他也不吝啬,因为全镇六百多户近三千人都是他的子民,做了父母官,陈旭有一种需要为这些人负责的冲动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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