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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秀又是后怕又是骄傲,生气的伸手就拍了两下后背。
“下次不许这样了。”
“这次菲菲没事就太好了,下次可不敢这样了,你快说说,你怎么知道那几个人是扒手的?”
付婉凝打了圆场,不过目测程秀打的力气,估计连只蚊子也打不死。
“首先是中年大叔,咱们做的是卧铺,平常人家基本不会买这么贵,所以他的破绽就很明显,一个老实巴交想要外出打工给孩子攒钱娶媳妇的人,怎么可能买这么贵的票,而且他习惯性的把双手遮盖住,就是不想让人看到他的手。”
“另外两个呢?他们新婚出来旅行做卧铺很正常啊。”
“那个阿姨递过来糖果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双很漂亮的手和她拿着的包,一般小偷的手都比较灵巧。
不过这一对是我猜的,火车上的扒手一般都是团体作案,所以只能根据确定的一个人去推导。
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团体上车后的位置挨着这么近,应该是上车的时候就瞄准咱们几个人了。”
“所以你才让我们把钱分开放,所以晚上不睡觉,一直开着手电筒。”
程秀想起来上车以来的情况,心疼又感动,在我们呼呼大睡的时候,女儿在帮他们抵御外部的危险。
“妈,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我一发现就告诉警察了,你女儿可是最聪明的,从来不会主动冒险。
妈,是赵叔叔。”
付婉凝恍然大悟,怪不得一路经常有列车员过来,我还说呢,怎么这么频繁。
一出火车站,秦菲菲就看到了在人群中特别显眼的赵况,他们有些踌躇不敢上前。
“姐,赵叔怎么穿成这样啊。”
秦明志拉着秦菲菲的手,小声的说着。
黑道大叔,这是秦菲菲看到之后第一个浮出脑海的词。
赵况本来就是1米8的大高个,身材不算魁梧,中等身材,胸膛很宽,上次见的时候还是一个有点严肃的中年大叔,但是今天一身黑色外套,黑色裤子,还有一双黑皮鞋。
要是只有他一个人这样穿还好,他周围站着几个小年轻,也是黑色的衣服,很明显就是一伙的。
“大嫂,程大姐,这里。”
赵况也看到了,快步迎了上去。
“你这个?”
付婉凝不知道该说什么,夸奖好看?新潮?时髦?
“我们先走,车上说。”
赵况身边的几个年轻人接过手里的行李,隐隐的把他们这几个人包围起来。
秦菲菲手上冒出冷汗,这是要干什么,劫持?绑架?要怎么通知老爸呢?难道这一世就要以绑架告终?赵况虽然说是陈叔叔的老战友,可是这么多年没见了,说不定早变了呢,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所以上次吃饭是踩点,这是羊入虎口啊。
可是不对呀,他怎么知道我家有钱的,唉,你怎么这么笨,说不定人早就打听清楚了。
秦菲菲现在脑子跟浆糊一样,完全理不出头绪来,她紧紧拉着秦明志和老妈的手,眼神四处打量着,打算看到警察叔叔就大喊救命。
这一次外出怎么这么波折呢,所以我就适合宅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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