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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常威带着猛虎寨的人回去拿东西。
孙袅袅欲言又止。
裴云笑道:“怕他们不回来?”
孙袅袅点头。
“放心吧,他们会回来的。”
裴云信心十足,昨晚大鱼大肉吃了,谁还愿意回去过吃草根树皮的日子。
而且昨晚领棉被和衣服的时候可将猛虎寨的山贼高兴坏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棉花。
衣服,被子都是用麻或者葛织出来的,不怎么保暖,当劳保服穿上时,一众山贼嘴巴都要裂到耳根了。
这么暖和的衣服他们从没穿过,都可以当成传家宝传下去。
还有那被子,盖着别提多舒服了。
享受过了好的东西,这些山贼只要不傻,就绝对会回来。
如裴云所料,傍晚时分,常威便带着众人回来了。
“大当家,这是我寨子中存下的一些钱财,就放在你那里吧。”
常威让人将带来的几口箱子打开,有不少金银珠宝,都是他劫掠过往商旅获得。
裴云点头,这也算是纳投名状的一种方式。
看来常威确实是要真心投靠,当然昨晚光头和常威谈话也起了作用。
常威虽然桀骜,但也不是傻子。
在这饥荒年能如此大鱼大肉的吃喝,别说山贼,就是士族都找不到一家,张家给他们送来的粮食,也不过是些糙米,野菜。
而且义云寨的装备让常威也觉得新奇,从未见过。
光头昨晚过去说裴云是雷公转世,又说他们这里每天都是吃三顿,中午和晚上都有肉。
常威半信半疑,不过在光头展示了电棍后,常威信了。
一根棍子不仅可以发出雷电,还可以发出强光,这绝对是仙人的武器啊。
这让常威心中燃起了火焰。
谁也不想一辈子当山贼,他落草为寇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如果跟着裴云的话,也许就会不一样了。
因此才将他存了多年的钱财奉上,表明他的决心。
裴云拍了拍他的肩膀“常兄弟,金银我留下,这些珠宝你自己留着,万一哪天要娶媳妇了,也用得上。”
众人顿时笑了起来。
常威也笑道:“行,都听大当家你的。”
随后让人将金银都选出来送到了裴云房间。
作为方圆百里最强大的寨子,常威存下的金银不少,共有两万两,换成商场余额就有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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