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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梧有晨跑的习惯,不管前一晚加班到多晚,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跑步。
他喜欢户外运动,早上的空气有一种泥土与露水掺杂在一起的湿润,没有汽车尾气排放的浑浊,没有嘈杂的人气,可以让心放得很空,有助于一天的冷静思考。
可今天,他刚下楼,就看到时枫满头大汗地跑着步,还冲他挥了挥手,“好巧,你也跑步啊。”
做梦?幻觉?时枫怎么会出现在离家十几公里外的地方跑步,这也太诡异了吧?
时梧站在原地抱胸不动,看着时枫围着小区的水池跑了十圈,他才清醒地意识到,是时枫没错。
“给我停下。”
时梧低喝。
时枫立刻飞奔过去,“哥,早啊。”
“是啊,真早。”
时梧脸色不佳地走到不远处的篮球场,捞起场边不知道谁没带走的篮球,往时枫身上砸去,“打一场。”
在他们三兄弟还住在一起的时候,一个礼拜都会打上一场球,通常是时梧一个人PK时榕和时枫,今天时榕不在,时枫单独对阵时梧,根本就没有胜算,完全是时梧一个人的表演赛。
矫健的身姿在篮球场上飞奔、跃起、投篮,洒下汗水无数。
半个小时下来,时枫气喘如牛,汗流浃背,一张白皙的脸红成关公。
“瞧你那熊样。”
时梧把球往旁边一扔,“多久没运动了?”
时枫小嘴轻噘,无辜地望着哥哥。
时梧把她带到阴影里,把自己的水壶扔给她,“晨运的人连水都没带,你这不是来运动的吧?”
“我路过不行吗?”
时枫咕噜咕噜灌着水。
“行。”
时梧抹去脸上的汗,“说吧,这么远的路过,想说什么?”
“哥。”
时枫呼出一口气,平复一下心跳,似做了某项决定,大声说:“我想恋爱。”
时梧不禁挑起眉,盯着她红扑扑的脸蛋看了半晌,“闹了那么多绯闻的人,还好意思跟我说你要恋爱?再说了,谁拦着你了?”
“可是哥哥,我拿什么恋爱,我拿什么跟人家说,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
时枫的声音放得很轻,尾音几近哽咽,像是戛然而止的小提琴声,带着莫名的悲伤,“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我怕来不及把所有的事情做完,我怕有一天我突然的离开会给别人带来永远的伤害。
我不敢开始,可是我又不想连爱情的滋味都没有品尝,就要永远地离去。”
“你最近遇到什么人了?”
时梧是搞刑侦的,以前时枫从来没有和他谈过这个话题,今天突然跑来,肯定有原因,不难猜测,她遇到让她心动的男人了。
“确切地说,是我捡来的。”
时枫脸上的红潮渐渐褪去,目光望向远处,没有焦距,显然那般迷茫而无助,“他是个奇怪的家伙,我不知他从哪来,要到哪去,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究竟是坏人还是好人。
他每天都要吃我做的饭,不管多难吃,他都一定扫得精光。
我是晚回来,他就会一直等我。
我好像也习惯他的存在,一到时间就会去喂食。”
“姥姥前几天把他当成姥爷,闹着要去看图兰朵的歌剧,他竟然答应了,还兴致勃勃地陪她去,完全不在乎挽着一个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的老太太走进B城最奢华的金色竖琴演奏厅。”
“就是那天姥姥走失,背她回家的年轻人?”
时梧对家里发生的一切了如指掌。
时枫不好意思地点头,“你都知道啊?”
“我还知道,那天晚上姥姥尿湿了吴念的床,那个人竟然二话不说就背起姥姥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
这样一个人,时梧很想见见,“难道吴念没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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