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九章大力士
否管一天,她可是一根都不想吃。
打定了主意的施榴胭,坚定地走到木桃花的身边,而后把重心倚靠向木桃花,同时给了李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她与木木的私语可不希望有外人的存在。
收到眼神的李骥,便感知道他该远离了,于是很识相的对着木桃花说道:“木木,你们聊你们的,我去放东西。”
木木,这么快就换称呼了?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先解决了她自己的事情先再说,。
见人远离,知道踩了木桃花哪个雷点的施榴胭,立马便摇晃着木桃花的胳膊,娇娇柔柔的撒娇道:“木木,我错了,我不该放你鸽子的,你就原谅俺吧,俺发誓不会再犯,苦瓜咱就不吃了,我自罚扫一个月的卫生好不?”
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知道自个为什么生气,那还算有救,也不枉朋友一场:“胭胭真的不会再犯了。”
“恩恩,真的,真的。”
施榴胭如小鸡啄米班的点头。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这毕竟是第一次,她就不要太计较了:“既然胭胭发誓不再犯,那我原谅你好了。
不过胭胭既然已经说了要自罚,那可就不要忘记喽!”
有了教训才会记得,也才不会再犯。
她知道她的性子有些拧,可是有些原则性的东西,她还是不想改变。
“放心,我从来都是说到做到。”
只要人不生气就好,别看木木平时像个傻大姐,但一旦恼了某个人,可就不是傻大姐,而是冰公主了,她都不想因为自己的缘故而与木木生疏。
“走,我带你去找幽幽姐她们。”
“恩。”
“哈喽~”
施榴胭从后面拍了柳如梦一巴掌,而后绕到前边,坐在施榴胭的身边,问道,“梦梦,怎么就你一个人,幽幽姐呢?”
“幽幽姐,她在那边凑热闹。”
凑热闹啊,她也喜欢呢。
施榴胭快速的转过头,顺着柳如梦的目光看去,立马见到趴在玻璃墙上的殷幽幽。
透过玻璃墙,一个有趣的场景立马印入眼帘,只见到她们隔壁宿舍的胡莎莎,莎莎美女——扛着两桶纯净水,像女王般的走在前方,而在其身后,一个牛高马大的男生如同小媳妇般的走在后边。
真想不到莎莎美女,原来如此的有气势,顶顶一个大力士啊。
幸好之前没有跟她产生争执,不然以她的小胳膊,肯定打不过。
不过那场景,能够吸引幽幽姐的围观,想来一定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吧:“梦梦啊,那个男生叫什么啊?他同胡莎莎之间,是怎么一回事啊?”
“不知道,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凑热闹,也不喜欢背后论人。”
柳如梦婉约的笑道。
“哎,梦梦啊,可惜了。
你呢,如果生活在古代的话,绝对是一个合格的大家闺秀,名门淑女。”
看着雅致如兰的柳如梦,施榴胭由衷的感慨。
“是吗,我倒很庆幸能够生活在现代。
在我看来,古代的女人对于而今的人来说——过得太过心酸,太过没有自我,太过悲哀。”
如果她生活在古代,她哪里有资格坐在这里,大大方方的看男生的英姿。
“确实呢,我也不愿意回到古代中生活。
社会是进步的,不说封建社会制度上的问题,就说娱乐问题,我就乐意生活在当代。
我可不愿意生活在一个没有电视机的世界里,也不愿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简介三年后,当再次站到曾经深爱的男人面前。她勾着唇,轻笑讥讽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已经离婚,这样纠缠不休有意思?毕竟当年可是他指着她的鼻尖,金口玉言再不相见!男人满脸阴霾的冷笑两声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当你可是誓死都不曾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你的名字!谭振明,你陈允气极怒目相对。男人却笑得邪肆,覆在她耳畔,轻声呢喃既是早已注定,不如纠缠致死!...
小时候我爸喜欢打我,邻居姐姐总是护着我,直到一天我爸喝醉酒当着我面把她给强了三年后,也是她教会我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
在末世,最大的罪过就是没有价值。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猎杀一切强大的猎物,这就是我的价值。因此就算我把天王老子杀了,也没人说我是错的。因为在他们眼中,我的价值要比天王老子高末世中最强大的猎王,刑刃如实的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纯粹猎人的狩猎之道。非圣母,不虐主,略微暗黑向。...
活了一辈子,却突然重生回那个最艰苦的年代,前世的遗憾今世弥补,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那个混蛋也跟着一起重生了???桑远习绍,我跟你说个秘密,我是从未来重生回来的习绍桑远,我跟你说个秘密,我是从未来重生回来的!桑远你说什么?习绍你是那个桑远?桑远╯‵□′╯︵┻━┻你给我滚!习绍(乖巧可爱的跪坐好)可...
我要吹破这天,吹裂这地。吹的日月颠倒,星辰移位。吹的大海枯竭,山石腐烂。直叫古帝低头,诸神膜拜。吹牛系统在手,天下我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极品吹牛系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