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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点了点头,说道:“忘记告诉你了,我叫林秀……”
他还没说完,彩衣就面露惊讶,忍不住道:“林秀,公子就是林秀,和赵家大小姐有婚约的林秀?”
林秀已经习惯了别人听到他名字的反应,淡然的点了点头,说道:“是我。”
看着已经打量了自己好一会的彩衣,林秀问道:“怎么,我脸上有花吗?”
彩衣脸色一红,随后低下头,说道:“没有,只是我很早就听过公子的名字了,楼里的姐妹也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男子,才能将那位姑娘娶回家……”
林秀笑了笑,问道:“现在看到了,是不是也觉得我配不上她?”
彩衣连连道:“没有没有,公子说笑了,您生的一表人才,哪里有配不上的女子,您和赵姑娘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
林秀摆了摆手,说道:“好了好了,我也知道我配不上人家,不说这些,我还是喜欢听彩衣姑娘唱曲,晚些时候,我再教你一首新的曲子……”
彩衣姑娘的声音真的触及灵魂,唱功加上异术能力,音乐的魅力,在她的声音中,可以得到最完美的诠释。
所以,古来拥有音之异术的人,不管男女,最终大都成为了一代名伶。
以彩衣的实力,将来也会有这么一天。
林秀觉得,他得趁早和她打好关系,否则,等到她彻底红了之后,再想听她唱曲,可就没有现在这么容易了。
而她的声音,又是治愈林秀内心的唯一良方。
说实话,林秀对她已经动了私心,甚至想将她留在身边,这样,就能随时随地听到她这无比动听的声音。
而且,这么好听的声音,只是用来听曲,未免太过可惜。
以这样的声音交流探讨人生,这谁顶得住啊……
要不,干脆泡了她?
林秀抬头看了一眼正投入唱曲的彩衣,心中的这个念头更加强烈。
她美丽大方,温柔知性,正是林秀喜欢的御姐类型,虽然没有秦婉儿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致命魅力,但她的天籁之音,却是一个很大的加分项……
林秀看的出来,彩衣对他是有些好感的,这是一个海王的直觉。
只要他愿意,可以在一个月内,将这一丝好感变成喜欢,甚至是爱。
这还是因为林秀打算采取循序渐进,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倘若用激进一些的手段,让对他已经有一些好感的彩衣彻底沦陷,只要三五天。
问题在于,攻陷彩衣不难,说服灵音不打断他的腿,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至少,也要等和赵家的婚约解除之后。
在这之前,还是和她保持纯洁的友谊好一些。
离开梨花苑时,林秀本打算付钱,但彩衣却坚持不收,她看着林秀,目光坚定的说道:“彩衣虽是戏子,却也知道异术的修行之法极为珍贵,公子治病之恩彩衣还未报答,又承蒙公子赠书,不过是为公子唱了几首曲子而已,倘若也要收取酬劳,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人?”
林秀一向不喜欢占人便宜,上次包子铺老板送了他一屉包子,他都找机会还回去了。
灵音对他的好,林秀也在想办法报答,贵妃娘娘两次送的珍贵首饰,林秀想也没想的就送给了她。
但这一次,他却没有再坚持。
迟早都是他的人,以后占她便宜的时候还多着,也不差这一次两次。
梨花苑门口,彩衣目送林秀远去,然后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林公子的未婚妻,是赵氏那位天之骄女,她作为一个戏子,也听说过她的故事,两人郎才女貌,乃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笑她曾经还有那么一次痴心妄想。
她自嘲的笑笑,将心底的那一丝情愫,永远的埋在了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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