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恐惧中学东西是最快的,尤其是学本能反应。
经过这样的训练之后,哈特以后心生畏惧的时候,会自然而然的拔剑,而不是逃走。
面对强敌,感到恐惧是肯定的。
然而面对恐惧的态度,则有很多种。
弗利德只是选择了生存几率最大的一种教给了他。
“脚分开,双手握剑。
深呼吸。
保持平静。
天下所有的剑术,都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在敌人杀掉你之前,反过来杀掉他。
这是魔兽,没有必要动恻隐之心。”
哈特嘴里发苦,弗利德说的简单,可坐起来哪有那么容易啦!
最好是知道了这点之后,所有的的敌人都能迎刃而解。
身后的声音越来越大,粗重的呼吸声终于能够听见了。
心道一声:终于来了,弗利德用眼睛的余光,瞥了一眼身后,怪物的轮廓清晰可见。
那是一个酷似人类的生物。
身高比人类高得多,大概有两米三四,相当的高大。
身体整体呈一个鸭梨的样子,肚腩肥大,双腿比例较人类更短,双手比例则比人类略长一点。
让人惊愕的是,它身上不光有肥肉,那在一坨一坨,甩来甩去的脂肪里,能明显的看到钢铁一样结实的肌肉。
稍有战斗常识的人都知道,脂肪有利于保暖和吸收冲击力,而肌肉则能够使出强大的力量。
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能兼具这两者,而面前的怪物正是这样矛盾的结合体。
它的容貌有些像是人类,不过颧骨更高更突出,又有点像是猩猩,宽大的嘴巴几乎能裂到耳朵附近,四对长牙呲出肥厚的嘴唇,上下唇各两对,上面都粘着干涸的暗红色的血迹。
魔兽的皮肤是土黄色,上面青紫色的正在发光的图案不停的变化着,仿佛有着自己的意识。
怪物脖子上挂着一个简陋的项链:一个人类的颅骨,已经被啃干净了。
而他左手里提着一只没吃完的人手,右手里则是一把人类用的车轮大斧,虽然宽大而且有着长杆,可是和他庞大的身体一比,小的不成比例。
亚人种族的生物,食人魔。
依靠强大的臂力和强大的自我再生能力而出名的怪物。
食人魔智力不高,大概相当于人类十岁上下的智力,并非不可交涉的存在。
不过他身上涌动的纹路,就是无法交谈的证明——那是魔化的表现。
长久的生活在逢魔境,虽然灵脉汇集会让栖息于此的生物感觉到欢愉,可是一旦呆的久了,就会被灵脉污染,变成狂暴的怪物,也就是通称的“魔兽”
。
“额……”
哈特看见它手里的胳膊,胃里一阵阵难受,想吐。
看见过动物的尸体,和看见过人类的尸体是两个概念。
一旦看见和自己形态类似的生物惨遭灾厄,人就会不由自主的去想“如果我遇到了该怎么办”
为了钱,她做了代孕妈咪,却没想到五年之后,强势如神的他带着儿子找上门。儿子说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所以,你得对他负起母亲的责任。好吧!孩子是她的,她可以允许进屋,可为什么这个男人也堂而皇之的住了进来?我的所有资产全在儿子名下,儿子在哪,我自然在哪!可是,为什么到了最后夜夜缠上她的不是儿子反而成了他?这是哪门子的事?宝贝,儿子说你夜晚怕黑,你放心,我不会在晚上占你便宜,我会光明正大的占!书友群276607323)...
你的亡,是百姓之福,你的存,百姓之殃。如果你以心待民。就不会二世而亡,有时候,你以什么心待民,民就以什么心待你。秦史虽在那个时代,但又在后时代也。让我们走进斩妖剑圣,重温那段历史,让我们永远铭记那段历史,研究那段短暂而引人注目的历史。...
娘亲一尸两命,自己险些溺水而亡浴血归来,她立誓重回云巅之上!渣姐抢走她的凤命天定?呵呵,飞得越高,摔得越惨!郡主觊觎她爹?好啊,让其尝尝身败名裂的滋味。祖父人渣,认权不认人?那就将整个侯府踩烂成泥!某个千年一出的战神说了她就算捅破了天,也有他给顶着!于是,她打遍渣滓无敌手,却独独跑不出他的手心。...
某天,宋皓叫一份外卖,却意外接触到修仙,然而这里的修仙者提升实力,筑基也好,结丹也罢,却不争夺天材地宝,也不需要灵丹妙药,而是对着各种花样繁多的美食,大吃大喝。宋皓一脸疑惑,难道我打开修仙界的姿势有问题?终于有一天,宋皓发现这一切竟是真的,不用灵丹妙药,普通的食物亦能成仙,且看宋皓在吃货的道路上一路狂奔,走出一条康...
重生归来,再世掌仙!前世的遗憾痛苦,今生悉数一拳轰碎!打纨绔抽土豪美女追着去打炮咳咳,严肃点!方文屹立天巅诸天寰宇,惟我独仙!...
一国公主居然爱上了厨艺,立志成为奥特斯大陆最厉害的魔法厨师。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传说中那宿命的恋人,是为了得到个食全食美的人生。感谢腹黑妖孽攻制作的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