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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亚伯!
伟大的哥布林冒险团的团长!
咱们的目的么,当然是除魔卫道!
剿灭这里的食人魔,把它那蠢爆了的脑袋装点在我们的旗帜上!
总有一日,咱们哥布林冒险团的名号会响彻大陆——就从割下那个蠢脑袋开始!”
不得不说的是,一个小小的哥布林却说出了如此豪言壮语,实在是有点微妙。
而且他们既没有自己的旗帜,那个“蠢爆了的脑袋”
也被弗利德给碾得粉碎,血肉之躯怎么能和钢铁匹敌,更何况是一名亡灵骑士的全力冲锋!
弗利德还没来得及说出这两个问题,自称亚伯的哥布林龙骑士继续用自己那尖利的声音笑道:“咱们几个一个多礼拜前就发现这里有头蠢怪物,每天仔细推演着它的行动规律,最后给它的食物里掺了足够量的催眠药!
结果呢!
这头蠢怪物蒙头大睡的时候,居然闯进来二十多个人类!
嘿!
真是一点先来后到的礼节都不懂!
如果他们屠了这怪物也就算了,结果二十个人打它一个,还输了!
嘿……”
哥布林亚伯说着耸耸肩,做了一个轻蔑的表情,不过正如前面提到的,他身材矮小,这个嘲讽的动作在他做出来只有搞笑的意味。
他胯下的岩甲龙则不快的打了个鼻音,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当然了,岩甲龙只关心岩石和土壤。
“不过,他们打输了,还死了十五六个,咱们就觉着,该到咱们屠了这怪物的时候啦,所以趁着他外出的时候在老巢里给他设了陷阱,谁成想,蠢大个没打到,倒是把屠了蠢大个的人类给算计啦!
哈哈,抱歉啦人类!”
听了亚伯的话,弗利德终于理清了整体的顺序。
原来哥布林没有对自己下手的意思,只是埋伏好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弗利德也能理解,第一次嘛,总是有点紧张的。
盘算了无数次的战术,一旦得到了信号就会本能反应似的扑上去。
是以,他们根本没注意到自己不是食人魔。
而且讲道理,人类和食人魔,在哥布林的世界里还真是差不多,都是巨大的存在。
不过,还是不明白,为何格伦四人会找上自己,而且是执意找自己来成为他们的伙伴。
如果是为了找个替死鬼,那么理论上,找谁都无所谓吧?
同时,弗利德的眸子从“高高在上”
的亚伯身上转移到了那个穿皮甲的哥布林身上,也就是被亚伯叫做“乔里姆”
的哥布林。
弗利德没有感知的他的气息,也没有看到他的人影,直到他忽然袭击,自己才顺从第六感做出了反击,可见这个哥布林精通潜入技术。
大概是精通于潜行的斥候一类的人吧,亦或者,是他那双魔法布鞋上面的魔法?如果是他的话,偷偷去给食人魔下安眠药也是可能的。
“不过——”
亚伯话音一转。
“不过——咱们哥布林可不是蠢大个,人类哟,既然你屠了他,那么荣誉应该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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